清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二一年十二月)为切实搞好我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精神和省水利厅普查办、市水利普查办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普查目标及任务(一)普查目标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县情县力调查,是我县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我县河道与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河道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摸清经济社会用水状况,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开展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科学制定水利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水利基础建设与管理;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普查任务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