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三江口农场三分场贫困社区互助社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铁岭市三江口农场三分场贫困社区互助社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铁岭市三江口农场三分场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会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第四条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部门是:铁岭市三江口农场,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昌图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铁岭市三江口农场三分场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互助社业务范围: 互助社会员入会和退会;负责资金发放、回收和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承担互助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月进行公示;按月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