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教师八及以下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一、岗位职责1.八级岗位(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指导本科生。(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参与厅局级或主持校、市级科研项目。(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4)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论著及创作作品。(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2.九级岗位(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指导本科生。(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校、市级科研项目。(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4)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论著及创作作品。(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3.十级岗位(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指导本科生。(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参与校、市级科研项目。(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