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2121号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及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及连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2009】32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新的编制和省重点职专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重新定岗,设岗,并细分岗位等级比例,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为全面深化学校管理,全方位推进学校整体工作,构建“自主用人、自主择业、优化队伍”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据此,根据闽委办【2008】7号文件,榕委办200874号文件、连委办【2009】32号文件,连教人200573号、7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竟聘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本单位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