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管理办法设计实施细则1 总则1.1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工程节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结合设计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1.2 设计单位节点控制是在省电力公司节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设计单位主要负责的节点进行分解的,以达到工程设计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1.3 设计单位主要负责的节点有:可研文件的编制(含选所报告)、可研收口、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编制、初步设计收口、设备/主材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出版及竣工图编制等。2 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2.1 设计单位是承担电网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任务的责任主体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可研收口等节点负有主要责任。2.2 设计单位接到委托后,应配合委建单位进行工程定点选所工作,并收集整理资料进行选所报告、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在选所报告编制中,应对所选所址进行充分论证和综合比较,使推荐所址趋于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中,应对工程完善电网结构、满足区域供电需求(或送电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对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可研设计阶段设计方案不少于2个,330kV工程所址方案不少于2个。2.3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