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项目是该核准还是备案呢?”、“这个项目该到哪级主管部门批?”、“该先做环评呢还是先去备案?”之类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作者试图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概述、投资项目管理一般流程、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制度、地方政府部门对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等方面对目前中国的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作简单的分析,以期能较为清晰地回答前述几个问题。一、投资项目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概述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确定了对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决定明确了中国目前投资项目的审核体制主要分为三类: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下面就该三类制度做简单的分析。(一)审批制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往往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且该等项目还常常涉及到不能由市场自发主动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