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一、 年检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投资公司、分公司;外资投资股份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法人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为2011年度年检对象。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三、提交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含公司):(1)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和批准证书复印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进入清算企业不用提交); (5)经营范围中有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登记前置),须提交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属于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方能建筑施工的企业,须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公司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住所证明材料、现从事经营事项说明材料、现董事监事任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