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研究生部学生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加强我校研究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研究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激发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考核原则研究生会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第三条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研究会所有部门和成员,主要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其中个人考核又分为三类: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干事。第四条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用于研究生会干部调整和评优。研究生会新成员试用期为一个半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动退出研究生会。每半学期结束后也将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干部调整。经考核,部门中有30%的成员为不合格者,该部门取消评优资格。第二部分 考核实施细则第五条 考核总分计算规则(一) 部门绩效考核(二) 个人绩效考核主席团成员考核总分=研工部评分*40%+主席团互评分*30%+各部门正副部长评分*30%-考核减分正副部长考核总分=研工部评分*30%+主席团评分*30%+各部门正副部长互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