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4月12日为实现漳州今后五年“城市面貌大变样,城市建设上台阶、城市内涵上品位”的建设目标,按照市容市貌整治工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和漳州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至2016年,分年、分批次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专项整治活动。一、整治范围市区东起江东桥高速出口,西至胜利西路与北环城路交叉口;南起漳州大桥,北至北环城路。重点对迎宾路、九龙大道、胜利路、南昌路、新浦路、水仙大街、腾飞路、丹霞路、元光路、新华路、延安路、大通北路等十二条主干道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店招牌、单位指示牌和公共宣传栏等设施进行整治。二、目标任务(一)2012年目标任务:拆除市区未经审批或逾期未续批等各类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