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2. 企业的二重性 一方面,企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依靠协作劳动而向市场供应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力实际运动的场所,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因而具有同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一般属性; 另一方面,任何企业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而孤立生存,总是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体现者,因而又必须具有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与结构相联系的特殊属性。3. 经营方式:是指企业的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对生产要素及其生产成果所采取的运营方式,以及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处理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运营方式。4.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5. 企业集团:是具有母子公司特征、组织程度较高的企业联合组织,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和企业组织形式,这是一个以少数几个或一个大企业为核心,以一批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