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概念:广义公文和狭义公文:广义公文:机关通用文书,还包括法律、财经、文教、外交、军事、税务、工商等各种行业自己的专用文书。数量庞大,并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新的文体还在不断产生; 狭义公文:2001年1月1日施行的办法规定了13种行政公文: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14种党的公文: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公文:国家机关、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使法定职权、处理各种公务、开展社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时所使用的应用文。分三类: (1)行政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2)机关事务公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办理公务时使用的文书。权威性与约束力不及行政公文。对内的有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对外的有协议、合同、意向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