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4128536 上传时间:2022-09-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点用) 一、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方案,制定本细则。 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也是本次试点调查的重要内容。摸底工作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当地派出所、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分子的协助下进行。 三、摸底工作从2009年9月13日开始,9月19日以前结束。 四、本次试点调查及调查前的摸底工作必须坚持地域的原则。 五、普查小区是本次试点调查的最小区域,也是调查员进行调查登记的责任区域。村(居)委会(普查区)对本普查区人口居住分布情况进行了解,并按完整地域原则,将普查区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划分时遵循以下原则: 1、普查小区应是一个完整、封闭的区域。边界线必须是一条首尾相接的连续、不交叉的封闭曲线。各普查小区不重叠,无遗漏,同一普查区内划分的普查小区合起来应该完整覆盖本普查区地域。 2、普查小区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作为标志(街道、胡同、公路等),以便于明确责任分工。 3、普查小区的大小要考虑调查员能够承担的调查登记工作量(人口多少和路途远近等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