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本章知识点l l1.1.保险利益的性质和意义保险利益的性质和意义l l2.2.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如何确定l l3.3.保险利益的存在和转移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保险利益的存在和转移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l l4.4.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含义与运用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含义与运用l l5.5.如何运用近因原则确定保险责任如何运用近因原则确定保险责任l l6.6.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和补偿方式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和补偿方式l l7.7.代位追偿、物上代位和委付的含义代位追偿、物上代位和委付的含义l l8.8.在重复保险条件下的分摊原则如何实施在重复保险条件下的分摊原则如何实施返回目录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案例1:保险标的登记在他人名下,投保人是否对其具有保险利益?(一)保险利益的性质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第12条)。1.1.保险利益是保险经济关系成立的前提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3.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一、保险利益与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2.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