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山西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及其职责(一)指导组:组 长:马景龙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王卫东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进龙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成 员:吴建强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宋跃川 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书记(正处级)冀贵明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李亚民 省双退中心党委书记职 责:在山西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民政部新社会组织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检查指导,掌握各地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向山西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民政部新社会组织指导小组反映情况,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指导组办公室:主 任:吴建强(兼)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职 责:负责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