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东北十五省市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几点认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009年6月29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的30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不断实践、创新、完善、提高的30年。30年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为目标,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行使监督职权,不断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坚持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服务大局之中,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在30年的监督实践中,历届常委会都始终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关于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能。一是抓住不同时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推动全省重点经济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实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精心选定监督内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