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概述(一)归责原则的概念和特征王利明教授认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其在整个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司法人员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归责原则的意义体现为:1、归责原则的实质是要强调行为人承担责任的依据与基础。2、归责原则确定了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3、归责原则确定了不同的免责事由。4、归责原则是构建侵权行为法的内容和体系的支柱,它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重要地位。(二)归责原则的发展趋势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两大法系的多元归责体系正日趋接近,这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的一个新动向。1、大陆法(1)法国法法国民法典曾规定了单一的过错责任原则。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致他人受到损害时,因其过错致行为发生之人,应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第1383条则可以看作是对第1382条的补充,所针对的是疏忽(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其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而且还对因其懈怠或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