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逐条解说 主讲人:何越峰以下是由白无整理笔记,加入自己一些心得,相关的研究结论汇总而成一、期限的计算 原R6中修改了一处“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修改成了“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这一点,我在之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对照上没有看到这一处的示意,是不是之前做对照的人都把这一个小小的改动忽略了呢,何博士指出这一点修改近一步放松了对期限的计算标准。不仅法定假日和节日连调休日都可以顺延期限。关于期限届满,我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会不会有考试出一个这样的试题:某发明专利申请日是2008年2月21日,优先权日是2007年的11月6日,申请人应该在下列哪个期限之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A、2011年2月21日 B、2010年11月6日 C、2010年2月21日 D、2010年11月8日 发现我想到的是一个怎样的bug了吗?按照我们一般做题的思路肯定是选B了,自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出,但是20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