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再生育子女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出生 日期 民族 户口性质 公民身份号码 夫 农 业 非农业 妻 农 业 非农业 工作单位 或现住址 婚姻 状况 结婚 日期 户 籍 地 夫 初婚 再婚 复婚 妻 初婚 再婚 复婚 子女姓名 子女性别 子 女出生日期 政策内外 子女属性 申请孩次 一 男 女 内 外 双亲 双非 男亲 女亲 贰 叁 二 男 女 内 外 双亲 双非 男亲 女亲 符合条例 规定条款 初婚 : 初婚 : 初婚 : 初婚 : 初婚 : 初婚 : 夫妻双方均在国有农牧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不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 初婚 ,蒙古族: 蒙古族公民, 初婚 ,蒙古
2、族: 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初婚,极少数民族 :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 初婚,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再婚: 再婚: 再婚: 夫妻双方再婚前一方 再婚: 再婚: 再婚, 再婚, 全国总人口一千万以下一千万以下少数民族: 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 申请人承诺 我们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男方签 字 : 联系电话: 女方签字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女方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村级初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级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级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