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一.基本概念二.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三.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四.健康监护的种类五.健康监护的周期六.健康监护的检查项目七.健康监护程序八.健康监护结论九.健康监护档案十.问题的处理十一.怎样检查,内容,根据劳动者职业接触史 手段(医学健康检查)-健康状况-危害程度、防治措施效果-实现预防目的特点: 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因果关系,目标疾病。主要内容:检查、档案管理,一.基本概念,、职业性健康监护定义,定期或不定期,连续性地监测,资料 分析,用人单位-劳动者-疾病 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一.基本概念,2、职业病,职业活动,接触物质,劳动者-健康易损
2、 特定职业 特定危害因素,一.基本概念,3、职业禁忌证(症),从事接触,罹患职业病 原有疾病加重诱发他人健康危害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病理状态,劳动者-疾病、不良健康效应 化学物质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生物、 H7N9,一.基本概念,4、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各种危害因素,5、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目的,(1)发现: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患者;(2)观察: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3)评价: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4)识别: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2人以上(5)干预:目标干预(
3、改善、改革、设施、防护、疑似及病人的处置.) ; (6)评价: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7)服务: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高温CO与案,一.基本概念,二. 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强制性: (1)该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康损害; (2)有确定的致癌性; (3)有明确的急性毒性, 有明确职业禁忌症. 推荐性: (1)对人的慢性毒性/健康损害/致癌性尚不肯定高分子. (2)有动物试验和流行病学证据 (3)有可靠的监护方法.,仅有急性健康影响的物质,或者是虽有慢性健康影响但没有可靠的监护方法的有害因素,难以开展健康监护。在处理这部分有害因素时,主要
4、考虑上岗前职业禁忌证的检查,例如,氨、氯、一甲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刺激性气体,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以筛查职业禁忌证为主要目的。,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GBZ188),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2四乙基铅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8氧化锌9砷10胂/砷化氢 (砷化三氢)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12磷化氢13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14钒及其无机化合物15有机锡化合物16铊及其无机化合物17羰基镍18氟及其无机化合物19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20二硫化碳21四氯化碳22甲醇,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
5、健康监护(GBZ188),41氯丙烯42氯丁二烯43有机氟44二异氰酸甲苯酯45二甲基甲酰胺46氰及腈类化合物47酚(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参照执行)48五氯酚49氯甲醚双(氯甲基)醚参照执行,50丙烯酰胺51偏二甲基肼52硫酸二甲酯53有机磷杀虫剂54氨基甲酸酯类55拟除虫菊酯类56酸雾或酸酐57致喘物,问题: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中有且对人体有明确毒性作用的化学物质,未列入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详细列出的有57类化学物质。氨硫化氢CO 有些企业普遍存在的却未纳入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如丙酮、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乙醇、氯乙醇以及印刷用的油墨、铺路用的沥青、喷涂用的树脂类
6、物质、接触钡及其化合物、偏二甲基麟、一甲胺、二甲基甲酞胺、氯甲醚、氯乙烯、二异氛酸甲苯醋、氧化锌等.1毒性明确的按类规整 2、评估(1使用、暴露人群;2文献毒理确定化学物分类及对健康损害特点;3、流行病及临床资料;4、针对健康损害特点选择;5、可接受、明确解释、符合医学伦理),三.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1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2接触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3虽不直接从事接触者,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7、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离岗后健康监护随访。,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 电工作业2 高处作业3 压力容器作业4 结核病防治工作特指专业5 艾滋病防治工作6 肝炎防治工作7 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8 视屏作业9 高原作业10 航空作业,四、职业健康监护种类,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1). 上岗前检查;(2). 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3).离岗时检查;(4).应急医学检查;(5). 离岗后的随访医学检查。监护种类与周期,目的:发现职业禁忌症,建立基础健康档案、强制性包括(1)将从事职业病危害
8、因素的新录用人员; 特殊:转岗/休假再上岗。 (2) 将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前:驾驶/电工/高处,上岗前健康检查,ILO不能设置不必要的健康标准从而限制人们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公平。如:苯W低于4.5;B计数低于8;,(1)定期健康检查目的: 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变; 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诊断总则(2)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 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在岗定期健康检查,有些目标疾病,不能完全涵盖该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害:如:汽油从业人员的职业禁忌证为过敏性皮肤疾病、
9、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但血液系统的疾病未列入其中;,(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女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流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不得从事抗癌及己 烯雌酚的作业;不得从事放射性物质超过规定计量的作业;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不等从事伴有全身强烈震动作业等。,不安排哺乳期女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镉、胺、砷、氯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流化碳、
10、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锰、溴、甲醇、有机氯化和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在岗定期健康检查,离岗时健康检查:,(1)在岗期间开展定期健康监护的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 目的: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3个月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如:安贝尔事件,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法36条)。,(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如职业中暑先兆)(二)劳
11、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应急医学检查,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大型企业及人力社会保障部门(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2)尘肺病患者离岗后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作业的时间长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职业病防治法没有具体要求,47号令、 49号令要求“按照GBZ188执行”,健康监护规范中的离岗后医学随访职业病危害因素举例,终身诊断、难以治愈,五.健康监护的检查周期规定,47号令规定按健康监护规范执
12、行,在确定体检周期时充分考虑作业环境浓度是否达标这一因素,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周期适当延长,有的规定1年,有的2年,有的3年。,企业提供逃避责任的可能,给监督机构执法造成了不便。,六.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1、必检项目 方法:成熟、可靠、易接受 指标:明确意义、目标疾病 检查:特异性、敏感性 其他:费用、医学伦理 问题: 2、选检项目 生物接触标志物、效应标志物等,目标疾病筛查。,(1)单用血清ALT来反映肝脏损害有些欠妥。 (2)有些必检项目不全。例如甲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光气等作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除血、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 肺功能,应将胸部X 线检查列入必检项目。 (3)
13、一些必检项目不太切合实际。如血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检测和尿2-微球蛋白的测定,开展难度较大,不纳入诊断标准,七.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1、 用人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 签订委托协议书:包括危害因素、接触人数、本次检查人数, 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地点、费用等;3、 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基本情况、危害因素、接触人数、 生产技术、工艺、物料、环评、防护情况等;4、 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 机构对检查结果汇总,在规定时间向企业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监护工作流程图,委托主体?个体?,八.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分为三部分
14、: 1、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汇总): 对检查者个人的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 对该单位本次所有被检查者的体检结果总结. 3、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监测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价: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防护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非必须,发现了什么, 应该做什么,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在分析体检结果基础上,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种类的不同, 评价分析结论一般5种情况: 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2、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需
15、要复查或医学观察; 3、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 4、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证”,不应安排或需要调离禁忌作业; 5、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 个体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复查率10%左右,其中复查受检率仅为35%,有相当一部分需复查人员流失。1,职工(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十. 对健康监护发现问题的处理,职业健康监护中
16、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49号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谁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注意与健康监护的要求区别,机构管理?,遵守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医学伦理学原则,者的隐私权,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不能公开受检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有权索取或复印监护资料。,报告流程,问题:职业病诊断信息交流方式?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第三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网络接口?部门交流?),安徽省职业危害企业总数与体检企业情况,资料来源:省安监职业危害企业申报系统-安徽省企业总数 省疾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体检企业数,问题: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确定?,安徽省职业危害企业健康体检情况,资料来源:省安监职业危害企业申报系统-企业总人数、接触危害总人数 省疾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体检企业总人数、实检人数,问题:接触职业危害人群的确定?,安徽省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情况分析安徽省各类职业病新病例、死亡病例情况分析,资料来源: 省疾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基础资料1、用人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职工人数、职业病危害种类及接触人数等
18、,确定应检人数。 体检率=实检人数/应检人数2.健康档案3.体检报告,十一.怎样监督检查?,(一)健康监护制度;(二)健康监护计划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三)如实提供健康监护相关资料;岗位、毒物、接触者、检测资料、协议、结果汇总及评价报告等资料(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监护情况;(五)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告知;(六)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八) 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九)向离岗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健康档案复印件情况。,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内容,(1)接触, 体检率(2)调离,安置(3)复查,观察(4)新从事或脱离(5)急性职业病危害(6)未成年人,女职工,查体检报告,哪些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人数, 体检率?,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是否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是否按要求及时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哪些新从事或脱离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或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人数。,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是否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是否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是否安排妊娠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