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带电水冲洗导则(试行), 现正式颁布,自一九八五年一月开始试行。各发供电单位,凡从事带电水冲洗工作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导则,并据以制订现场规程。本导则如有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地方,可在不降低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制订相应的规定,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本规程在执行中,如有新的意见和问题,可随时告部生产司。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序言解放以来,我国不少地区发电厂、供电局相继开展了带电水冲洗作业,在防止电网发生污秽闪络事故及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由于没有系统地研究过影响带电水冲洗安全的各种因素,也没有掌握带电水冲洗时绝缘变化的规律,在带电水冲洗作业中曾发生过多次闪络事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带电水冲洗一节是一九七三年根据部分地区的经验编写的,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系统地研究带电水冲洗技术及其安全措施。为了妥善解决上述问题,使带电水冲洗工作能正常开展,一九八0年四月在水利电力部生产司主持下由电力科学研究院、天津电力局、上海供电局、北京供电局等二十个单位组成带电水冲洗试验小组针对带电水冲洗的绝缘强度及安全措施问题对水柱绝缘及水柱、水枪的组合绝缘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