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联网验收标准一、集装箱号识别系统(一)、集装箱箱号系统建设标准1、系统总体要求(1) 系统的设计、运行、操作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2) 系统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系统资源的应用要符合国家规定。(3) 系统提供的技术设备要保证能全天候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4) 系统的集成、工程建设、安装调试要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要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5) 系统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系统错误时,系统能迅速恢复关键数据和信息,防止出现数据丢失。(6) 系统采用的技术和手段,不能以任何形式危害海关后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系统的安全与效率。(7)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结构,兼容性要强、扩展性好、安装方便、维护简单。(8) 硬件必须支持TCP/IP协议和串口RS232。(9) 系统集成时数据的接入和输出要确保能在统一平台和统一表达方式下各子系统灵活、同步的接入。(10) 卡口上相关设备杆要坚固耐用,必须有防止汽车撞碰的设施。(11) 卡口岗亭内的系统控制机柜,要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温度和稳定的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