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要求:本章学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责任原则;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学习和掌握环境法律制度的基础和纲领。它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中,是贯彻和实施环境法的重要指导规范。通过研究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性质、内容和作用,更准确的理解环境法的精神实质,全面的理解各种环境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环境法的基本内容。教学内容:第一节 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该原则的提出和发展 二、该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三、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第二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一、该原则的提出 二、该的含义和作用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贯彻第三节 环境责任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贯彻第四节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 一、环境权理论与环境管理的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