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1.孕12周前由孕妇到高邑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情况:询问年龄职业,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月经史、既往孕产史,推算预产期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以及B超、心电图等辅助检查。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1. 孕妇健康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