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始终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党和政府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十分重视,农民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措施,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第一节 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信息窗初级卫生保健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卫生保健服务。通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有效保障国民健康,维持和促进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明智选择。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健康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投资,提出了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并致力于建立一个能使人人享有的、体现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