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决策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重大决策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第二章 评估范围第三条 评估范围。市、县区、乡镇(街道
2、)党委政府或部门、单位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或问题做出的决定,在做出决定前都要就该决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章 评估主体第四条 按照“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谁 决 策 、 谁 负 责 ”, “谁 审批 、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由该决策作出部门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承担评估责任,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个部门联合作出决策的,由牵头部门或指定其中一个部门商其它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指定评估主体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
3、风险评估,不重复评估。第五条 重大决策提出部门在向重大决策作出部门提交决策草案时,一并提交该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一律不予审议、审核、批准。第四章 评估内容第六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就该决策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以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或评估,作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第七条 重大决策事项重点从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一)合法性评估1.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决 策 机 关 是 否 享 有 相 应 的 决 策 权 并 在 权 限 范 围 内 进 行 决 策 。
4、3.决策程序是否合法。(二)合理性评估1.决策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2.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群众的支持率、满意率是多少。3.决策是否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三)可行性评估1.决 策 是 否 充 分 征 求 了 群 众 意 见 , 特 别 是 利 益 受 损 群 体 的 意 见 。2.决策是否充分考虑了直接涉及的利益群体的利益。3.决 策 直 接 涉 及 的 利 益 群 体 对 决 策 的 支 持 率 、 满 意 率 是 多 少 。4.决策是否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5.决策方案是否
5、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6.决策的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7.拟给予的赔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四)可控性评估1.决策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和隐患。2.决策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3.决策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4.是否制定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或措施,是否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稳工作组织机构。5.是否制定了跟进动态排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或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6.是否确定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国家、省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在
6、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可评估可行性、可控性;市、县区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作出的决策事项,评估全部内容。第五章 评估程序第八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分为普通评估程序和简易评估程序。第九条 普通评估程序:(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二)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制定XXX 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 “方案”中应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步骤、评估重点、评估内容、评估单位的责任等。(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要广泛征求决策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对决策事项的反映和评价。1.公示。对决策的基本情况、基本内容及公示过程中收集反馈信息的渠道以及
7、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进行公示。2.调查走访。组织专人走访各征求意见对象,当面听取意见。如果决策事项涉及利益群体人员相对具体时,要逐一调查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如果涉及利益人员不具体,征求意见时要做到重点走访。调查走访时,要讲清决策事项实施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实施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使决策机关准确掌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映。走访结束后,要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并填写相关表格。3.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一般由决策涉及的所有利益群体参加,本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如果利益群体较多,且反映的问题又比较集中,可由利益群体推选出的代表参加;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8、委员参加。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参会人员均应签字。4.其他渠道。主要包括问卷调查、专门咨询、上级部门或信访部门反馈等。(四)客观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论证方式:1.对重大复杂事项,由评估单位从评估专家库中抽取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2.对一般简单事项由评估单位组织相关评估人员进行论证。论证内容:紧紧围绕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论证结论:1.该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的 合 法 性 、 合 理 性 存 在 问 题 , 经 过 公 示 和民 意 测 评 , 群 众 支 持 率 、 满 意 率 不 足 50%,
9、存 在 影 响 社 会 稳 定的 重 大 矛 盾 纠 纷 和 隐 患 的 , 可 评 定 为 高 风 险 决 策 事 项 , 确 定 为不 予 实 施 。2.该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没有问题,群众支持率、满意率达到 50%以上、不足 80%,决策有可能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未能有效化解,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可评定为中风险决策事项,确定为暂缓实施。3.该决策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群众支持率、满意率达到 80%以上,决策事项未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未造成影响,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得到有
10、效化解或控制,动态管控措施或维稳方案可行到位的,可评定为低风险决策事项,确定为准予实施。(五)加强风险管控及矛盾化解。1.对 合 法 性 风 险 。 分 析 评 估 认 为 该 决 策 事 项 相 关 合 法 性 方 面存 在 风 险 , 应 暂 停 评 估 程 序 , 退 回 该 决 策 事 项 提 出 部 门 重 新 依法 办 理 。2.对合理性风险。重新审视该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新调整决策事项中利益关系,照顾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兼顾群众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加大宣传力度,讲解决策实施的必要性,解疑释惑,提高认识;做好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对比,做好分析解释工作,防止形成攀比。
11、对群众不认可、没有必要决策的事项,可取消该项决策。3.对可行性风险。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充分宣传决策事项的内容和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听取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了解真实情况,获得群众的支持;逐个走访或者专门听取决策事项直接涉及的利益群体的意见,特别是利益受损群体的意见,制定针对性的利益受损群体利益保障、补偿、救助措施;对决策可能造成的群众过重的负担或对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一方面重新分析确定负担标准,尽可能降低群众负担,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实施方案或步骤,分散群众负担,达到减轻负担或负面影响的效果。要加强对决策事项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尽最大可能消除决策的负面影响;进一步优化决策事项的实施方案
12、,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制定严谨科学的决策实施保障措施,确保决策事项顺利实施;要多方筹措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科学配置人力,确保决策事项高效率实施。 4.对可控性风险。把评估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或矛盾纠纷分解到事项管理和实施的各个环节,逐项落实风险控制和化解的责任,明确责任人,并全程跟踪、监控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妥善化解风险。对事项实施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制订相应预案,做好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六)形成评估报告,做出科学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包括重大决策事项基本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出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风险化解管控处置意见、评估结论和决策建议等内容
13、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第十条 简易评估程序(一)征求意见掌握民意。征求意见对象:征求因决策事项受影响的单位、人员的意见。掌握群众对该决策事项的反映、意见或评价。 征求意见方式:公示、走访座谈。具体根据本“细则”第九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二)客观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由评估单位组织相关评估人员进行论证。论证内容:紧紧围绕本“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对 该 决 策 事 项 实 施的 可 行 性 、 可 控 性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论证结论:根据本“细则”第九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确定该项目的风险等级。(三)加强风险管控及矛盾化解措施。根据本“细则”第九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制
14、定加强风险管控的措施。(四)形成评估报告,做出科学决策。 根据本“细则”第九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具体的评估报告。第十一条 对评估主体经风险评估做出的低风险决定实施的决策事项,报同级党委、政府,并报同级维稳办备案;对评估主体经风险评估做出的高风险不予实施的决策事项,报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 作 出 的 中 风 险 暂 缓 实 施 的 决 策 事 项 , 决 策 事 项 提 出 部 门 要对 存 在 的 风 险 隐 患 进 行 逐 项 排 除 化 解 , 待 风 险 点 消 除 或 风 险 降 低以 后 可 重 新 提 请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 根 据 评 估 结 论 决 定 是 否
15、 决 策 实 施 。第十二条 为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坚持“重点评估专业化、复杂评估规范化、一般评估简易化”的要求。对涉及不特定多数群体利益或决策事项对部分群体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有可能引发攀比,特别是存在利益受损群体的决策事项,由评估主体严格按普通程序要求和内容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对不涉及群体利益,或者不存在利益受损群体,也不会引发攀比,群众支持率高,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负面影响不大,决策中应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或隐患的方案措施科学有效的决策事项,评估主体可按照简易评估程序进行评估。第六章 评估报告的撰写第十三条 撰写评估报告时,要严格按照市维稳办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稳定风险评
16、估报告参考样本和相关表格的通知要求,从“评估事项基本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情况、社会稳定风险的客观评估、具体查找出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制定化解控制风险预案、评估结论和决策建议”七个方面认真撰写,确保评估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结论正确。(一)封面标题。XXX 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单位,评估时间。(二)导语。综述该决策事项的决策背景及决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评估政策依据及评估事项概述。(三)评估事项基本情况。重点就决策事项的基本内容,决策实施的效果进行论述。(四)开展评估工作情况。1.成立风险评估工作机构的情况。牵头领导姓名、职务,参与人员姓名、职务等。2.制定评估方案情况。确定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步骤、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