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电气设计导则:1小区的供电方案应按供电部门的咨询意见进行设计。2小区的电气设计要求详见住宅设计标准2001版。3小区智能化系统设计要求详见市公安局技防办01年第23号文件。统一作法:一、配电:1方案及扩初阶段小区容量估算根据当地供电局有关文件执行,或以50w计算小区的用电总容量,变配电所的数量按相应的规定确定。2原则上多层(8F及以下)不设低压配电间。设配电间时注意合理布局,节省建筑面积(最终以供电局意见为准)。3高层、小高层均设强、弱电竖井,多层建议设弱电竖井,在弱电竖井内设电源插座。弱电系统的线缆合在竖井桥架内敷设。4各户的用电容量:小、中、大套分别为4、6、8kw。大房型或跃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50时,按60w计。三相供电,且按9kw及3kw一挡递增。5小区内留有景观照明用电量约5070kw,具体位置及数量在施工图时协调定。6注意核实电梯容量,合理选配线缆。注意电梯电源进线配电的防雷措施。7设计院同时多人一起设计时,请注意要统一技术措施及设备(如电梯箱、分户箱、公灯箱、各配电箱)线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