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技能培训实 施 方 案一、项目背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开展这项工作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师资队伍的匮乏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欠缺。因此,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在完成北京市教委委托的中小学心理教师全部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受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委托,为该区中小学培训110名左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培训方案,优化培训课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心理研究所决定,从2014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为全国部分地区的每所中小学和职业高中较为系统地培训一至二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使他们能够独立自主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应是目前从事或即将从事专兼职的中小学(包括高中、职业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委托培训单位在选拔接受培训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时,必须考虑教师的综合素质,并注意到专兼职心理教师的稳定性。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经过学校行政会讨论,教育局备案。被推荐者应符合以下条件:1、目前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