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及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常新能力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或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的创新实践活动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学生(下均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专升本减半),方可毕业。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第三条 软件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1、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