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积极申请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符合条件的,经支委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申请人)加入党组织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要求入党一般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入党的态度和决心,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到方面情况。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表一)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鉴定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1、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表现。2、培养联系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鉴定。3、考察期满后,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4、通知发展对象参加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自传、思想汇报、本人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的材料等。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1、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联系,向党内公布。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等形式,进行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