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江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汇报(2011年10月)我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保障,以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舆论宣传,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能力,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一、基本情况计生工作队伍镇机关计生工作人员15人,其中计生办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流动人口管理3名,统计1名);计生协会1名、计生服务中心6名。现有村(社区)计生管理员43名,协会会长20名,中心户长124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11年1-8月,我镇常住总人口为19399人,已婚育妇3104人。人口出生70人。流入人口9372人(其中育龄妇女4574人),已婚育妇2285人,出生65人,签订计生管理合同796份。已婚育龄妇女流入并列入管理2285人。2011年1-8月独生子女法定奖励兑现20000元,二女扎户法定奖励应兑现6000元,农村60周岁计划生育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