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塔式起重机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暂行)(专项预案之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制定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第二条 集团所有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顶升和运行作业活动的全资、控股企业,均应遵照此指导书编制本企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合资或者参股企业也应依法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预案中所称塔式起重机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购或者租用的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的大型机械,是集钢结构、电气、机械等多种门类技术为一体的机械设备,由于其高耸直立,结构复杂,安装困难,施工任务特殊等特点,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倾翻、折臂等重大事故发生,直接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周围建筑物、人员、高压线等安全,容易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 各专业企业负责实施本单位项目工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