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学理评析与施工安全内生机制的构建思路 何万钟 目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亟待解决的几项配套措施发布时间:07-04-13 12:11:11阅读次数: 58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建筑安全国务院第393号令公布的(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深入学习,全面理解,贯彻落实的各项条款,对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也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首次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应承担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监理单位在执行安全监理的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难于操作等方面的问题.为此笔者就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迫切需要完善的几项配套措施,提出一些建议,供同行参考。1、理顺实施安全监理的合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