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概述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用地矛盾,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持耕地问题动态平衡,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鲁发19979号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100号的要求,依据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方案,特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以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中发199711号、鲁发19979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本规划基期为1996年,规划期为2010年,规划近期为2000年,展望期为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