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规范(2009年 10 月 10 日) 硕士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为规范我院MPAcc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控制过程,提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根据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会计学专业各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本规范。一、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1.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反映出作者已掌握了坚实的会计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或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 2.论文必须体现本学科、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应能解决实务问题。 3.论文的观点、研究结论及建议应有一定的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学科与专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如提出新的观点或理论、完善现有的观点或理论、证伪现有的观点或理论等。 4.论文写作必须坚持学术道德和写作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或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5.论文的内容与形式安排,必须符合学校和中心关于硕士学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