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主要法律文书 关键术语起诉书 不起诉决定书 抗诉书 补充侦查决定书一、检察文书的概念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为实现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职能,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人民检察院职能法律监督权 检察权 刑事侦查权 批准、决定逮捕权 审查、提起公诉权履行职能与文书种类法律监督权公安法院监狱案件机关民事 刑事行政纠错 抗诉第一节 概 述批准、决定逮捕权审查、提起公诉权检察权 特务间谍分裂国家公安移送自行侦查批捕书逮捕通知书起诉书不诉书第一节 概 述刑事侦查权 职权犯罪 立案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渎职罪贪污罪贿赂罪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作用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是
2、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理案件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第一节 概 述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分类(一)按案件性质不同刑事案件检察文书民事、行政案件检察文书(二)按诉讼阶段不同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强制措施文书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文书刑事赔偿文书审查延长羁押期限文书第一节 概 述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一)格式规范统一(一)格式规范统一(二)事实客观真实(二)事实客观真实(三)论证有理、有力(三)论证有理、有力(四)制作合法、及时(四)制作合法、及时文字叙述式文
3、书填充式文书表格式文书笔录式文书等。(三)按照制作形式不同第一节 概 述一、起诉书(一)概念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或者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第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法律文书(二)法律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 135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 136条规定: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 141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以上各条法律,是制作起诉书的法律依据。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法律文书起诉书在庭审中的地位起诉书被告方辩护的依据公诉词所支持的对象法院开庭审理依据旁听者的监督众矢所得的对象法庭审理的核心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