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执法案件培训会 现场笔录的制作榆中县工商局法规科 第一讲 现场笔录使用说明一、现场笔录重要性认识。n 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证据形式与民事诉讼证据形式唯一不同的证据形式。现场笔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或其他紧急处理时,对有关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n 现场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常见的一种执法活动,也是一种重要的调查取证方式。是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违法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所进行的检查、清理活动。现场检查具有时间性强、客观性强、干预性强几个特点,应当做到及时快捷、全面客观、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进行。也正因为客观性强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第六十三条关于 “证据证明效力 ”规定 “ 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资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 即现场笔录作为证据,在行政处罚中属于证明效力(对案件违法事实的证明力)较高的证据。二、现场笔录的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记录依法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 者场所 进行检 查等 活动时使用本文书。1、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2、填写说明 力求清楚、真实、全面。首页、续页根据情况使用 。 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告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3、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由谁签名。当
3、事人为个人的,应请本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请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同时最好加盖单位公章 。 注明原因。要求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时,如果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 必经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制作现场笔录 。 以下空白。在笔录最后一行文书下面应当加注 “以下空白 ”字样 。三、需要制做现场笔录的主要方面n 第一条 案件来源n (一)依据监督检查职权。n (二)从投诉、申诉、举报中发现。n (三)其他机关移送。n (四)上级机关交办。n
4、 (五)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第二条 案件登记n 国家工商总局 28号令对于核查、立案时限有明确规定,接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时应当立即登记,填制 案源登记表 。一般情况下登记日期与接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的日期应当一致。同时要简明记载案源基本情况,案源所反映的涉嫌违法行为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n 注意事项: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是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可以没有以上核查程序。第三条制
5、作 现场笔录 n 1、检查前先分析现场情况,进行人员分工。先要明确指挥员,让每一个参加检查的人员在出发前熟悉案件情况以及检查重点目标,明确每个人在现场检查中的位臵和职责(谁负责检查商品、谁负责查看证照、谁负责制作 “现场检查笔录 ”、谁负责清理财物开具收据或法律文书、谁负责摄像和拍照、谁负责找被检查人谈话等)。n 2、检查中临场互相配合,找准检查重点。进入现场后,检查人员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齐心协力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在控制现场人、财、物不走失的情况下抓紧时间、分头定位检查。根据现场变化情况,所有人员要灵活机动、互相配合、 “速战速决 ”结束检查。因现场检查对被检查人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影响性
6、和干预性,所以检查人员应当严格约束自身的言行,稍有不慎将给被检查人合法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对正在进行的现场检查和以后的调查取证 造成困难和被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现场检查中一并采取了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所扣留财物应当尽快撤离现场。n 3、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根据情况可以适时对被检查人宣传教育,以利于下步的调查取证。 现场笔录 是就客观进行的现场检查活动用文字所作的书面记录。总的原则是客观真实,应让每一个没有参与现场检查的人看过后有如临其境的感觉。既要全面描述现场情况,又要抓住检查重点,但不要在笔录上直接进行违法行为的定性。有以下几个方面要求:n ( 1) 现场笔录 应当有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来意的记录;有两个以上人员参加了检查的记录;有告知被检查人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记录(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证据、不得阻挠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