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 六项 廉政 制度介绍 2012年 10月 10日课件内容一、什么是六项廉政制度二、颁布六项廉政制度的重大意义三、六项廉政制度的基本精神四、六项廉政制度的重要条文介绍一、什么是六项廉政制度2011年以来,海关总署先后下发以下六个规定,合称 “六项廉政规定 ”:署党发 201229号: 海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海关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若干规定 海关工作人员六项禁令 署党发 201230号: 海关落实防止发生利益冲突行为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 署察发 2011505号: 海关总署关于严禁送收 “ 红包 ” 行为的规定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令第 24号: 海关工作人员处
2、分办法 出台背景 防止利益冲突和 廉政准则 公务员法 、 海关法 和 廉政准则 的颁布实施 海关总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署党发201134号)二、颁布六项廉政制度的重大意义 是坚持从严治关、维护海关队伍纯洁性的内在要求; 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 是引导广大海关工作人员规范行为、增强拒腐防变和地域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是增强海关公信力、巩固海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的现实要求。三、六项廉政制度基本精神 六项廉政制度将党和国家对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纪律要求海关化,鲜明的表达了海关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确界定了那些可为以及如何为,哪些不可为
3、以及不可为而为之的后果,内容各有侧重,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 关员廉政规定 、 领导干部廉政规定 关员廉政规定 侧重规范海关工作人员日常执法廉政行为,提出 15个 “不准 ”,旨在引导海关工作人员正确处理与海关工作对象的关系,阻断与工作对象的经济利益联系,防范发生以权谋私行为; 领导干部廉政规定 侧重规范海关领导干部日常行政管理行为和领导行为,提出10个 “不准 ”,旨在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行使决策权、管理权和指挥权。 严禁送收 “红包 ”规定 “一拒二退三上交四通报五公布 ”的红包处理机制; 创新提出对送 “红包 ”者采取致函通报、向社会公布、降低信用等级、限制适用便利措施、实施重点监控等措施。 防止利益冲突实施办法 是 廉政准则 和 领导干部廉政规定 的细化和配套制度,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亲属在一定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社会中介服务和担任高级职务等行为的 “适用地区范围 ”、 11种纠正情形和处理措施,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其他海关工作人员职务后从业行为的限制范围、时限要求和纠正措施。 处分办法 是海关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的配套制度。 设定了走私和传授逃避监管办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 11类共 27种具体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量纪标准。尤其是对参与、包庇、纵容走私行为和传授逃避海关监管方法的行为,规定一律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