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专业互提资料内容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设计专业互提资料内容和深度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院内部在设计中互提设计资料工作。2 职责2.1 职责要求:各专业室设计人员具体实施,项目负责人监督、检查。2.2 专业范围:根据院专业分工情况,进行专业相互提资工作的范围是,工艺设备专业、土建专业、电力专业、计控专业、水道专业、暖通专业、总图运输专业、技术经济专业、概预算专业。3 提资内容3.1 工艺专业向有关专业提资要求3.1.1 向设备专业提资要求3.1.1.1初步(方案)设计设计项目中,重要设备的基本设计原始条件,包括:A工艺所要求的设备本体形状、大小及主要部件的结构尺寸;B基本设计参数,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及最低工作温度、工作介质等。3.1.1.2 施工图设计设计项目中,除初步(方案)设计所提资料外,还应提供:A设备简图,应包括工艺所要求的设备本体的主要结构尺寸,接管定位尺寸,安装所需要的条件要求及其它必要的图形工艺要求,结构复杂的零件,应另行绘制图形。例如,受液盘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