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学绪 言形成早期的形式唐朝:将鉴定人“做虚假结论依罪受罚”加以法定化。设立比部,负责对地方官员上计(向上呈报财物收支情况)簿中的数据真实性进行检查、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贪污盗窃等事件,就送刑部处理。宋朝:法律规定了鉴定官员的身份、职责和检验内容、检验记录的格式等。1247年宋朝人宋慈的洗冤集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司法鉴定科学著作。19世纪以后,司法鉴定学的分支性学科(笔迹、指纹、刑事照相技术、物证化学、刑事弹道等)的相继涌现,推动了司法鉴定技术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法国、原苏联等国鉴定学者致力于鉴定理论、鉴定方法和鉴定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建立了统一认定理论、比较检验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等。司法会计鉴定国外:欧美国家司法会计由于法律传统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等,实行职权主义的司法鉴定制度,司法会计鉴定要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司法会计鉴定人要有专门的资格。在英美法系的美国、英国等,实行当事人主义的司法鉴定制度,只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会计师,都可以作为专家证人,能够运用专门知识分析判断有关会计争执并向法官或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