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一、基本条件(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锅炉能效测试提供科学、客观、准确数据和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三)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四)有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人员,具备锅炉能效测试需要的相关仪器设备。(六)能够独立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并能够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二、工业锅炉(含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测试机构专项条件(一)测试人员。从事测试的人员具有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职称、专业要求如下:1.锅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2.锅炉(热能工程)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化学分析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二)测试仪器设备。1.烟气测量便携式烟气分析仪1台套,测量O2的仪表精度不低于1.0级,测量R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