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ppt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417474 上传时间:2019-02-25 格式:PPT 页数:53 大小:2.5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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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2、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 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3、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十三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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