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问答第五部分 反垄断与反竞争执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体现在该法第一条,即“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理解这个定义?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这个定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经营者客观方面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的11类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民事侵权性是不正当竞争的本质特征之一,但不正当竞争行为又非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