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建筑工程混凝土试件的取样要求(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和建筑地面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建筑地面混凝土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平方米时按1000平方米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