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释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由法律作出规定,由法律规定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大类。具体采取哪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应当根据调整违法行为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侵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本法就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水资源的权属,水资源的规划,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等作了规定,设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保证这些制度得以实施,本法专门设立了法律责任一章。本章共14条,主要对违反水法的行为所应追究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