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相关知识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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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一通三防 相关知识培训 重点:现场操作及检查知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46号 列举了 15项重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其中 “ 一通三防 ” 方面有:(一) 瓦斯超限作业的(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三)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瓦斯超限作业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二 )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三 )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煤与瓦斯突

2、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 )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 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三 )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四 )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 )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六 )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七 )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 5米 3/分钟或 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 3米 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

3、抽放瓦斯系统的;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 煤矿安全规程 第145条第 (二 )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三 )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四 )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 ) 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三 )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 (四 )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五 )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六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 )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

4、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九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二 )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三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

5、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四 )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五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国办发( 2011) 26号文 煤矿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因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瓦斯超限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 1个月内发生 2次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凡 1个月内发生 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因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矿井,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十条禁令 ” 1、禁止煤矿无证无照

6、、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2、禁止核准建设 30万吨 /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 45万吨 /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3、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4、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5、禁止 9万吨 /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6、 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7、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8、 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9、 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10、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局部通风管理 1、同一地点的 主、副局部通风机

7、必须同等能力 ,运转灵活,声音正常。 2、 局部通风机前后 5米范围内及两台风机之间不准存放物料和杂物,保 持风机清洁卫生。 3、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要认真填写风机管理牌板(由通风科统一制定,内容包括风筒长度、计划风量、末端风量、地点、型号、安装 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倒台试验情况等,前三项由通风科填写,后六项由使用单位填写),使用单位机电副队长是风机使用维护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队长指定每小班机电工负责。 4、 坚持风机每天八点班自动倒台试验一次。 5、严禁使用 3台以上(含 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 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 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吊,拐弯处缓慢拐弯或设弯头,严禁拐死弯(折深超过 100mm为死弯)。 异径风筒相接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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