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身份识别的无人机安全管理系统和机制中航工业通用航空发展研究中心Micro-wing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张浩驰 18911984517 中航工业通用航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高级工程师、注册工程咨询师 专业 :西工大飞机设计专业本科硕士 通航主要经历 : 参与 国家大型客机重大专项、国务院发动机重大专项论证 。 参加 近十年来国家立项的主要民用飞机型号论证研究工作 ,包括 C919大型客机、 AG600水陆两栖飞机、中法联合研制 WZ16发动机等型号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并担任 MA700新型涡桨支线客机项目建议书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主持完成 多地通航及无人机产业规划、通用飞机制造项目
2、、通航公司运营项目 20余项 。 参与国家发改委通航产业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国一航通航产业规划等。 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青年基金一项。 主要研究领域:通用航空(含无人机)国家决策支持、政策研究、产业发展咨询及论证 著作 /文章 :合著 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研究 ( 2015年 5月)文章入选中科院 2015高技术发展报告 (无人机及通航领域唯一)在航空类相关专业技术期刊发表无人机、通航及相关领域文章多篇。个人介绍目录 CONTENTS一、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二 、 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趋势三 、 无人机身份证 基于身份识别信息四、基于身份识别的安全管理机制五、安全
3、管理机制的运行对我国无人机监管的建议-构建基于身份识别的无人机安全管理系统和机制一、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 无人机定义和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英文: Unmanned Aerial Vehicle,缩写: UAV,或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缩写: UAS)俗称无人机、无人航空器,广义上指不需要驾驶员登机驾驶的各式遥控或自主智能航空器。现世界先进无人机主要为军用,多用于侦察、观测和高危攻击任务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与传统航空器相比,具有操作成本低、运用弹性大及支援装备少等特性。边防巡检,空中交通管制 侦察无人机、攻击无人机无人机的类型 :依据操作主体,可以分为政府部门用无人机
4、、商业公司用无人机和个人用无人机;依据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军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及科研用无人机。 小型无人机一般属于民用或科研用领域,操作主体主要为商业公司或个人。一、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 民用无人机分类按重量分类u 微、轻、小、大(空机质量) u 7 ( 100 千米 /小时、 3000 米)u 116u 5700按活动半径分类u 超近程: 15km以内u 近程: 15-50km之间u 短程: 50-200km之间u 中程: 200-800km之间u 远程:大于 800km。按任务高度分类u 超低空: 0-100mu 低空: 100-1000mu 中空: 1000-7000mu 高空: 7000
5、-18000mu 超高空:大于18000m采用按重量分类管理参照标准 : 7月 1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 AC-61-FS-2016-20R1)。适用范围 :基于身份识别的无人机安全监管系统和机制适用于全部类民用无人机。分类管理: 以 7 千克为分界线实行分类管理,即:第一类: I、 II类无人机第二类:其余类别的民用无人机一、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 必要性市场研究机构 BI Intelligence 的研究报告预测,未来 10 年世界无人机市场总价值高达 980 亿美元, 将进入黄金增长期,发展空间巨大飞行安全性突出表现 : 自身的安全性不足 无序使用可
6、能对有人飞机的正常飞行形成严重威胁从技术角度分析 : 可靠性不足 机载设备简单,低小慢地面雷达无法监控 缺乏 “ 感知 -避让 ” 能力 数据链安全无法保证 设计、生产入门门槛低,相关企业和单位鱼龙混杂; 销售、使用及维护环节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无人机现已被各领域领域所关注和广泛应用。保障无人机的飞行安全,促进无人机市场和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亟需研究制定覆盖民用无人机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和维护全寿命周期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录 CONTENTS一、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二 、 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趋势三 、 无人机身份证 基于身份识别信息四、基于身份识别的安全管理机制
7、五、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二、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趋势在民用无人机飞行安全方面,国外正从建立标准,到安全性评估全面系统地对民用无人机安全性进行规范,最终目的是使 无人机达到和有人机同等的安全水平 ,实现无人机与有人机同空域飞行。在无人机安全性测试、评估与监管方面,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积极完善相关法律并建立安全性评估体系,以促进民用无人机市场健康良好发展。各国民用无人机管理意大利ENAC NO. 42/2013Airworhiness andOperational Notiee Nr.67Aet No.49/1997 Coll.on civil aciationTCCA SI 623-
8、001Guidance for anAuthorisstion for Low Level OperationOf RPASTSFS 2009;88CAP 722DEVA1206042ANIL 1281/13CASR Part 101FAA Order8130.34C 1.世界各国无人机安全管理概况二、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趋势在民用无人机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美国、欧盟和英国起步较早,均已推出了相应的法律文件。但现阶段各国制定的法律文件一般为指导意见,采用分类管理的方式对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指导和约束,并未依据市场的发展进行实时调整。可以预见,国外民用无人机法律在未来一段时间
9、内仍将不断变化,在变化中不断完善。 美国于 2012年颁布了 现代化与改革法案 ,在法案中的 333条规定将无人机作为民用航空器进行管理,并授权 FAA评估无人机运行风险,出台相应管理政策。依据此法案, FAA分别出台了 小型无人机系统 、 民用无人机系统融入国家空域系统的线路图 等文件 。 2016年 7月, FAA第 107部 对小型民用无人机的管理规定。美国EASA出台了 无人机系统运营规则 欧盟制定了 英国空域内对无人机运行指南 英国2.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FAA成立了 “ 无人机项目办公室 “ 负责对无人机进行管理,成立 ” 小型无人航空系统航空立法委员会 “ 负责相关立法和
10、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安全性规范和评估方面走在了前列,已制定了一系列包含安全性的规章和法规,包括针对模型飞机的特殊规范、针对适航取证与注册的咨询通告、针对飞行活动与认证的状态的条款、这针对试验场地的要求和适航认证的指令。美 国 FAA按照 “ 无危害 ” 的原则对无人机进行适航管理,经过单机适航审定为其颁发特殊适航证。充分调研,建立数据系统收集无人机设计维修数据,以解决有人机与无人机之间通信问题及研究无人机飞行终止程序。制定支持性标准、完善适航性技术体系供型号适航合格审定使用。 2010年 FAA发布第一个民用无人机系统线路图 民用无人机系统融入国家空域系统线路图 ,计划 2020年民用无人机系统
11、常规进入国家空域系统。欧盟2009年欧洲安全局颁布了 E.Y013-01 无人机系统适航取证管理办法 ,从应急返航能力、系统安全评估等提出详细要求,给出适航取证的程序。按起飞重量划分适航管理, 150KG由欧洲各国民航局进行适航管理。EASA提出无人机重点考虑安全问题: 1、与载人航空器相撞; 2、对地面人员伤害; 3、对地面财务破坏,提出将民用无人机运行飞为 开放类 :安全风险低类,视距 500米内飞行,高度 150米; 特许类运行 : 安全风险中间层类,运行需进行适航性、运行程序、运行环境、人员资质、可控空域等安全评估,局方批准后方可运行; 审定类运行 : 安全高类,对航空器、人员证照、机载设备如感知避让功能等均有要求。英国2012年 8月颁布 CAP722 英国领空内无人机系统操作规范指南 ,覆盖适航取证、安全性、飞行活动等完整制度。同时民航局也制度 轻型无人机系统规范 针对 150KG,速度 70节,飞行高度 500米下的无人机进行规范。3.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适航要求二、国外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