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原则(一)社会需要的原则当考生的主观意愿与社会需求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社会需求,然后才是兴趣。(二)尊重个人特长、志趣的原则俗话说,兴趣是成功的前提,成功是热爱的结果。一个人只有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才能积极地、创造性地学习和工作,以达到较深的造诣和取得显著的成就。相反,一个人对自己的专业或工作毫无兴趣,即使聪明能干,但缺乏主动追求成就的热情,同样不可能在本专业有所建树。(三)经济可能性的原则上大学必须缴学费。目前,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高校收费标准只是收取部分培养费。但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对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来说,负担仍是较重的。据估算,每个大学生每年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在10 000元以上,最高超过20 000元。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考虑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四)考生个人愿望与高考成绩相一致的原则因此,在选报志愿时,考生应该首先清楚自己的高考成绩能在全省所处的大概位置,进而估计在全省的位置,比较准确地确定自己选报的学校、专业。(五)符合自身身体条件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