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汽车整体构造和基本常识、卡车的定义、分类与编号规则汽车的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商用车:指的是除乘用车以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的汽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3 类。1)按最大总质量分为微型卡车、轻型卡车、中型卡车、重型卡车。 微型卡车:总质量小于1.8吨; 轻型卡车:总质量为1.86吨; 中型卡车:总质量为614吨; 重型卡车:总质量大于14吨)按用途分类:、载货汽车:用于运送货物,有的可牵引挂车。、越野汽车: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具有高通过性的全轮驱动汽车。越野汽车通常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驱动桥。、自卸汽车:运送货物为主而具有可倾卸货箱的汽车。、牵引车:专门或主要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分为全挂牵引汽车和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为完成特定的载运(货物或人员)或作业任务,装置有专用设备或经过特殊改装的汽车。可分为厢式汽车、罐式车、专用自卸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