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讲稿-抵制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 XX小学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受XX小学领导的委托,为深入贯彻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绥化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统一部署,按照北林公安分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整体要求。 与我所民警李晓光同志一起来到这里为大家讲这堂法制课。首先感谢逸夫小学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多年来对XX派出所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感谢你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平台为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而且是第一次给小学生讲法制课,在法律解释和案件分析中可能有疏漏之处,还请各位领导、老师们批评、指正。 今天我讲这堂法制课的题目是:抵制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 在座的各位同学年龄大多在6-15岁之间,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同学们都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未来管理和建设国家的重担将落在你们肩上,因此,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注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我国有近4亿人口的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1999年11月1日,九届全国人大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