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重 婚 的 法 律 责 任绪论家庭是婚姻的产物,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础,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更是牵动了亿万人民的心弦,修改后婚姻法对重婚这一危及婚姻、家庭的行为如何处理,更是这几年来人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刑法中重婚罪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重婚行为何去何从,扑朔迷离。一、重婚概述(一)重婚定义重婚是指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没有登记结婚而与他人同居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婚姻关系的行为1。可见,重婚是既已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或形成第二个婚姻关系或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行为。在当前阶段,主要有二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前者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即已构成,不问是否真正同居;后者只要双方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构成重婚,而不问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现实生活中,后者居多。因为前者的结婚登记手续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一般难以达到重婚的效果,但也不排除通过隐瞒、欺骗手段获得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主要有:以